只要花点钱就能“搞定”酒驾、醉驾案底,“花钱消灾”可信吗?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陈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因害怕被吊销驾驶证或被起诉判刑,陈某便想请托他人帮助“搞定”此事。经中间人介绍,陈某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以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助解决上述事宜为幌子,诱骗陈某向其支付“办事费”60000元。
2021年9月,陈某因醉驾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王某表示其还可以帮忙“搞定”此事,遂继续诱骗陈某,让其陆续支付“办事费”81000元。
然而,王某所谓的“关系”其实是为骗钱而虚构的,且拒绝返还相关款项。在酒驾判决执行完毕后,陈某就请托一事向公安机关报案。随后,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统计,王某骗取陈某“办事费”共141000元,均用于其餐厅的经营和家庭开支。
法院审判
被告人王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且对被害人进行退赔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000元。该判决已生效。
唯辩提醒
酒后驾驶堪称道路上的“马路杀手”,酒驾醉驾既是对自身安全的忽视,也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将承担包括刑责在内的法律责任。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涉嫌酒驾醉驾司机的害怕和侥幸心理,以“可帮撤案、可免刑罚、可消案底”等名义,向其诈骗钱财,不仅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切莫心存侥幸,否则悔之晚矣。且酒驾等违法犯罪记录无法消除,一旦发生违法行为,一定要主动投案,切勿轻信不法分子 “找关系”“帮消案”等拙劣谎言。花钱不仅不能“消灾”,还会让自己蒙受更大损失。广大司机朋友应严格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