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历
赵君君律师,专职律师,现执业于 ,专长 业务,执业证号:11201201311270766。擅长领域
自2012年入职以来,专注于 领域,年办案量达四十余件,至今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起,办案类型涉及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各类型,其中办理天津市中、高两院管辖案件近百起,承办案件中不乏多起“留命”案件!
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
业务,希望在
领域里精耕细作,使无辜之人免于被起诉,使有罪之人被依法判决!
律师,带着荆棘的王冠而来,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不论神圣之门还是地狱之门,坚信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承办的较有影响的案件:1、覃某贩卖冰毒三公斤被判死缓案;
2、王某贩卖冰毒三公斤被判死缓案;
3、张某故意杀人被判死缓案;
4、单某贩卖冰毒1.6公斤被判无期徒刑案;
5、白某受贿7000万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案;
6、陈某滥用职权一审被判缓刑,二审发回重审案;
7、杨某走私毒品被判缓刑案;
8、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6亿被判缓刑案;
9、张某聚众斗殴被判免于刑事处罚案;
10、魏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被不起诉案;
11、顾某盗窃古董字画(经评估价值2000余万)被不起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