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通过陪玩挣点零花钱,不慎却可能赔上老本!这一起以“游戏陪玩”为名的诈骗案,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被告人刘某林与被告人刘某展合谋,通过冒充“小某陪玩”陪玩软件中,需要陪玩的玩家和官方客服,编造开通游戏陪玩服务或解封账户,需要缴纳“保证金”等理由,诱骗被害人向指定的游戏平台账户充值钱款。
2021年9月刘某林纠集朱某共同实施诈骗,经分工,刘某林、朱某负责冒充需要陪玩服务的“玩家”,并诱骗被害人添加QQ好友聊天,后以陪玩服务下单失败为由,骗被害人添加“客服”进行处理,再由刘某展冒充“客服”,诱骗被害人向游戏平台账号充值钱款。诈骗赃款返现至作案所用银行账户后,由刘某展进行取现,刘某林再按约定比例与朱某结算。
已查证,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2月28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林、刘某展及朱某诱骗多位被害人,向指定的游戏平台账户充值钱款,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法院审判
被告人刘某林、刘某展、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信息网络上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一、被告人刘某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二、被告人刘某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三、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四、违法所得用于退赔被害人。
五、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唯辩提醒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系侵财案件中的主流案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我国对该类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以诈骗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构成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构成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旦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在面临牢狱之灾的同时需退赔被害人,并承担高额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民众,要时刻保持警惕,涉及向陌生人提供的包括银行账户、电子钱包、游戏账号等任何财产性账户转账或充值,应及时止步,坚决做到不轻信陌生人、不下载陌生软件、不点击不明链接、不透露个人信息、不转账给陌生人,提高识骗反诈能力,以免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