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儿子借钱后无力还款需要父亲偿还吗?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22日张某出具借据一份从李某处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5个月,后张某因生意失败无力偿还,李某遂找张父商议,张父表示愿意代子偿还并写下欠条保证5个月内还清欠款。后因李某催款过急与张父发生争吵张父不愿意继续还款李某将张父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5万元。
法院审判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本案中张某向李某借款5万元在其无力偿还时,经债权人李某同意张某可以将债务转移给其他人张父代子偿还借款并非法律规定的义务,但经与债权人李某协商同意就应当按照约定承担债务不能随意反悔拒绝履行义务属于违约法院判决张父按照约定偿还李某借款5万元。
唯辩提醒
“子债父偿”一般没有法律依据只有在继承关系等特殊情况下父母才有为子女偿还债务的义务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况(1)子女未成年的子女对外所欠的小额债务经父母追认后有偿付义务(2)成年子女与其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收入、财产均与父母家庭共有的子女亦是为家庭欠债的父母有偿付义务(3)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在所继承的财产范围内父母有偿付义务。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