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传言……发生事故电动车的责任判定都会轻一点是么?
答:没有“谁弱谁有理”这一说。
问:能不能解析一些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呀?
答:马上安排
闯红灯、乱穿马路……
上路怎能抱有侥幸心理
案例一
近日,王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至武原街道百尺路河滨路口由西向北左转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指示且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追尾前方小型轿车,事故造成以上两车受损。
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员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近日,朱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武原街道环城南路联翔由西往东直行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由南向北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以上两车受损,朱某某受伤。交警判定,电动车驾驶员朱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
近日,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武原街道长安路海丰路口北侧时,横穿道路,与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电动三轮车驾驶员余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不少电动车驾驶员以为自己是“弱势群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怎样汽车都有责任而自己的责任会轻一点甚至还可以获得赔偿看看上面的事故责任判定,你还这么认为么?!
驾驶非机动车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谁错谁担责
谁违法谁负责
就是这么简单
希望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这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
唯辩提醒:
电动自行车是典型的“肉包铁”,一旦与机动车相撞,大多数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及乘客受伤、致死率更高。同时,因为电动自行车很少购买保险等,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也没有保障。因此,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不能抱着“我弱我有理”的惯性思维,在马路上不顾自己和他人的安危,横冲直撞,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