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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超市开业延迟引租金争议咋办?法官这么调解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8日           发布人:             浏览量: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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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投资者来湖北省宜昌市投资经营大型超市,不料受疫情影响,装修进度滞后开业延迟,后与房东就迟延期间租金减免事宜无法协商一致被要求腾退,300万元即将打水漂。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积极走访调查,努力化解当事人难题。

01案情简介

徐某、杨某是江西省来宜经商人员,2020年年底,两人合伙投资300余万元,拟在钓鱼台小区周边开办大型综合超市。为此,徐某、杨某承租了郭某的十多间商铺,面积达2000平方米。

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郭某将房屋交付给了徐某、杨某,在耗资数十万元完成装修后,超市开业了,然而,超市刚开业不久,徐某、杨某却收到郭某解除合同,立即腾退房屋的要求。
据了解,超市开业之前,因疫情影响,超市的装修工人不得不在约定装修工期起算一个月后开始进入租赁场地动工。原本约定的两个月工期被延长至三个月。装修进度的滞后导致签订合同的双方因租金数额及支付产生争议。
在双方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郭某一纸诉状将徐某、杨某告上法院,不仅要求二人支付拖欠的租金,更要求解除合同,立即腾退房屋。
为了抗击疫情,很多居民都响应国家号召,减少外出就餐和其他不必要的出行。长时间的居家生活,使得居民对生活必需物资的需求量有所增加。如果超市被腾退,不仅会给徐某、杨某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周边社区居民购物的便利性。

02案件分析

承办法官蒋少锋在了解到郭某的诉求后,立即与双方电话联系,询问相关情况。
郭某在电话里声称,徐某、杨某违反了合同约定,拖欠租金,其有权解除合同,并一再坚持该诉求。
徐某、杨某则认为,他们作为普通的投资者,受疫情影响,装修进度滞后导致开业时间推迟,希望郭某可以考虑减免一部分租金。另外,如果解除合同,他们投资的300万元相当于打了水漂,亏损严重。

蒋法官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随即亲自去现场勘查,进一步了解商铺的租赁及经营情况,以便更好开展调解工作。

03案件调解

“如果这件事不处理好,机械地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裁判,将会严重影响来宜投资者的权益,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还可能对夷陵区的营商环境造成不好的影响,”蒋法官为此多次与双方电话沟通,并积极组织双方当面进行调解。

一方面,蒋法官耐心劝解郭某,告知郭某虽然按照合同约定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徐某、杨某投资数百万元,并且还耗资数十万元对超市进行了装修。才刚刚开业,这时候解除合同、腾退房屋对他们来说简直是“灭顶之灾”。超市关门不仅会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也会给其他有意向来宜昌投资的外地人造成影响。

另一方面,蒋法官积极劝解徐某、杨某,告知他们要具备契约精神,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房租。

最终,在蒋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握手言和,徐某、杨某更是当庭支付了拖欠的租金。

“如果不是蒋法官一遍又一遍耐心地促成我们达成和解,我们真会亏损严重啊!”徐某、杨某事后激动地对蒋法官说道。
据了解,如今超市的经营蒸蒸日上,极大方便了周边多个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

唯辩提醒:

疫情以来,各行各业受到冲击,中小企业的日子更加不好过,为了配合政府抗击疫情、停工停产,切断了收入来源,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您不要保持消极态度,任由事态往不利的方向发展,而是要积极与对方沟通,使对方理解您的难处,尽量争取优惠或者缓交欠款。因为如果双方闹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有依法判令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的可能性,这会给您造成巨大损失。而如果双方积极沟通,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则可以突破法律的限制,就争议问题自行达成协议并履行,不必拘泥于法律条款。如果遇到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沟通困难的情况,您可以寻求公权力的帮助,请求法院居中进行调解,使双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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