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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教育 势在必行
发布时间:2021年6月17日           发布人:             浏览量:2427

6月9日,广东汕头,有媒体报道,一聋哑老人在家中遭到三名学生殴打抢夺财物,警方接到报案,随即将嫌疑人捉拿归案,经法医鉴定,老人受轻伤,目前4人已被刑拘,案件正在继续办理中。

网传视频显示,老人独自一人待在家中坐在椅子上,大门是半掩着的,看见门外有动静老人赶忙起身查看,看到几名学生来到自己家中,老人有些害怕,微微弯曲身体,一副防御性的姿势。因为不能说话,老人嚷嚷着,挥着手试图将这几名学生推出去。

没想到的是,这几名学生不仅没有丝毫退意,反而对老人动起手来,老人则叫得更大声,努力着想把这几名来意不善的学生给推出门外。老人的举动激怒了学生,他们对老人更是肆无忌惮地进行殴打,朝着老人的头部扇去,老人终究敌不过年轻气盛的学生,被打的连连叫喊,蜷缩在门边。

几人见势便开始对老人上下其手,有学生将手伸进老人的裤兜里,掏出东西然后塞到自己的衣服里。老人极力阻止这些抢东西的学生,却又遭到对方的拳打脚踢。抢完老人身上的东西,这几名学生又开始拿屋里的东西,双方扭打成一团。得手后,这几名学生便很快逃离了现场,看着逃跑的学生,老人无助地叫喊着。

事情发生后,警方接到报警介入此事,展开调查,将其中两名打人者抓获,而后另外两名参与者投案自首。老人也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这4名学生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对此,有网友表示残疾人属于社会弱势群体,理应得到更多的关照。这几名学生的行为太过恶劣,猜想也是跟家庭教育有关系,这种违背道德底线,殴打残疾老人、抢夺财物,坚决不能容忍,必须严惩,并对其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抢劫罪怎么处罚?

刑法263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抢劫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甚至造成被侵害分人身伤亡。虽然它使用的手段,也在客观上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因为它最终目的是为了抢劫财物,所以法律上把它最终归入侵犯财产罪之中。

2、抢劫罪在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加害人必须具备对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遂未遂之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抢劫罪行发生了严重情节,特别是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无论抢到财物与否,都是既遂。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所以,被抢劫的财物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把不动产的一部分强行分离变成动产而抢走的,应定抢劫罪。

3、抢劫罪在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要求本罪只能是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如果只是抢回自己被骗取或者赌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不构成抢劫罪。

4、抢劫罪犯罪构成的主体要件,要求犯罪主体是必须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唯辩提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体现在各个方面,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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