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基数、计算系数、加班天数,这加班费的“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支付“6倍工资”没有法律依据。
国庆节10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得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假期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加班工资(2倍)=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更多说明:
1、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2、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3、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0月4日会增加为法定假日吗?
根据人社部通知: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所以10月4日加班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但并不能因此认定10月4日是法定节假日。
10月5日、6日、7日、8日作为公休日或公休日的调休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自愿工作算不算加班?
需要注意的上述提到的“加班”,需满足“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用人单位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所以安排员工假期加班,一定要保存好加班证据,以便核算加班工资。当然啦,举家团圆的日子,单位没有特别工作需求就尽量不要安排员工加班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