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前他是一个喜欢健身和下厨拥有高质量生活和收入不菲的男人交往后“请人吃饭”“银行卡被冻结”千言万语最后变成一句话“宝,能不能借我点钱?”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林女士在某交友app上认识了自称从事高薪投资工作的“周先生”。两人网聊了3个月,“周先生”常分享自己健身、下厨的精致生活,对林女士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两人迅速成为了男女朋友。2023年1月,“周先生”以“请客吃饭办事”为由,第一次向林女士借钱;同月,“周先生”以“银行账户进了黑钱被冻结,没钱用”为由再次借钱,这次林女士直接从深圳赶往“周先生”所在地广西与其同居。同居期间,林女士负责两人的生活开销,并继续借钱给“周先生”进行所谓的“投资”,还根据“周先生”的指示向其助理(实际上是“周先生”本人)转账。2023年4月,林女士意外发现“周先生”身份证上的真名叫汪某,并且发现其手机中与多个女生以男女朋友相称聊天。两人发生争吵后,“周先生”找借口敷衍林女士,让她先回深圳,自己随后去汇合。然而到了5月1日,林女士等不到“周先生”,也联系不上他。细数自己通过转账和现金的方式,共借给了“周先生”97000元,黄小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诈骗,于是到派出所报案。2023年7月,汪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经查,汪某还诈骗了另外两位女士,诈骗手段系与女士在手机交友软件以男女朋友相称,以名下账户被冻结需借钱周转为由请女士向其“助理”转账。汪某的诈骗金额全部用于个人生活消费。
汪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恋爱为由虚构身份,将自己打造成从事投资行业的高收入人群,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汪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0 元,将诈骗所得退赔三名被害人。该判决已生效。
唯辩提醒
近年来,有不法分子利用社交网络,以婚恋交友为名假意交往,进行“网恋”诈骗。不法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获得情感认同的心理,与被害人建立虚假“恋爱”关系;打造符合被害人内心期待的“人设”,创设优质的个人条件,取得信任,再编造生意周转、借款急用、投资缺钱等理由,慢慢用话术让受害者“上钩”,诱骗被害人支付款项。一旦落入“陷阱”,被害人往往会遭受情感创伤与财产损失双重打击。
网上交友要保持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特殊身份”,对方的身份信息应进行仔细核实辨别。尽量不要与对方产生金钱往来,谨慎透露个人信息和财务情况,实在涉及到金钱交易、转账请求时,要三思而后行,核实真实情况,切勿随意转账,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