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关注娱乐圈的女性朋友,往往对明星夫妻的婚后生活都会投入更多的关注,镜头下甜蜜花式狗粮的投喂确实让人有些许羡慕。但在光鲜艳丽的背后也有着令人唏嘘的一面,在此前一篇《2019娱乐圈明星家暴事件盘点》的网络文章中,蒋劲夫、张默、马景涛等均光荣上榜。明星家暴新闻也接连不断,近期又爆出了宇芽电梯家暴视频。以及日媒关于日本女星佐佐木希被爱人出轨家暴的新闻,将这一热门话题推向高潮,而作为普通的夫妻,随着快节奏的生活与巨大的生活压力,存在争吵矛盾也属实在所难免,尤其年轻夫妻年轻气盛在遇到情绪激动时甚至会大打出手,那么遭遇家暴到底应如何自救?未解决大家疑惑,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家暴自救手册。
1家庭暴力与普通夫妻间吵架区别
首先应明确家庭暴力与普通夫妻间吵架的范围界定,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不同于简单的吵架,家暴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直接作用于受害者,其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暴力的发生是基于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基石的,往往施暴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着血缘、婚姻、收养等关系,并且居住于同一家庭环境。妇女往往是家暴受害者的主体,但也仍然不能忽视儿童其实也属于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2遭遇家暴后如何处理
(1)维持冷静,积极应对,随机应变,并尽快脱离家暴危险,保护个人人身安全。而不应进行反击,女性生理特征决定了往往在力量上速度敏捷度处于弱势,所以避免更大的损害。
(2)及时拨打报警电话以及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进行求助,公力救济往往比私人救济更强有力更有保障。切莫忍气吞声单打独斗。
(3)尽快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相信大家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是很陌生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革新,一改往日的事后惩罚为前期保护的一种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免受家庭暴力侵害所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规定,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就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对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签发保护令;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签发。保护令措施包含以下内容: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如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并且辅之以公安机关以及居委会、村委会等应当协助执行。可见对于女性人身安全的保护力度的加强。
如在保护令期间被申请人仍然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置若罔闻,继续实施家暴、骚扰、跟踪、尾随等严重影响受害者正常生活的行为的,面临他的将是公诉案件,并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与程序
(1)需本人亲自现场申请外,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2)如申请人存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亦可进行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备查。
(3)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还是非常长的,最长可达半年,并且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时间并无封顶。
(4)按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等组织反映近期情况,并请求有关单位帮助协调处理所遇问题,及时维护个人人身安全与权益。
(5)证据收集与固定要及时
因家暴受伤,应及时就医,并留存诊疗记录、照片等材料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申请进行伤情鉴定,以作为强有力的诉讼证据
4.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一)民事责任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二)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5.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是申请人的防弹衣。在千千万万的离婚案件中,家暴已成为当代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而最终拿起走向法院寻求救济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施暴者的进一步打击报复,而无力反抗。但申请人身司法保护权利的出台,使得平日被施暴者当作肉体情绪宣泄工具的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防弹衣。
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便即时生效,并向施暴者明示了受害人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的对象,这种保护是以法律强制力为强有力后盾的特殊保护。被申请人如若继续施暴,法院低至金钱罚款,上至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顶无法逾越雷池的紧箍咒。
保护令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利剑。震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安全,防止不测事件发生后二次暴力伤害,将事后惩罚转变为事先保护,也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规定。因此,面对家暴切莫忍气吞声,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要坚信身后永远有坚硬的后盾在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