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情简介
劳动者A从2015年3月到B公司上班,从事会计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B公司每个月为A发放工资8000元,无社保公积金。直到2017年开始B公司陆续拖欠A的工资合计约14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A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2.代理被告方当事人
本案中我方接受A的委托,代理该案仲裁阶段。
3.案由
劳动争议
4.诉讼请求
请求B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关福利待遇
5.争议焦点
本案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拖欠工资?
6.判决结果
裁决B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7.律师点评
本案中,B公司以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无法主张权利,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的权力依法应予以保护。故律师通过梳理证据,缜密分析,帮助劳动者A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了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