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某某与孙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黎某某系刘某某之妻,刘某(已故)受雇于被告从事司机货运工作,驾驶车辆登记在被告天津某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刘某驾驶该车辆在从事装货过程中身体不适,后经同事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某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黎某某诉讼孙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若干。
本所律师代理黎某某。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刘某某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雇主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最后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孙某某自愿给予黎某某16万元补偿。
律师认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自身疾病导致死亡,死亡后的责任承担,需要考虑雇主是否尽到了一些保障及救治义务,以及相关的工作环境是否对疾病的发作产生推动,否则诉讼将会风险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