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
审理法院:天津市某基层人民法院
审级:一审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A某,在天津某区,以对外出租房屋为名,对当地外来务工人员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经被害人报案后,当地公安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我所律师介入以后向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一但被定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那么A某至少面临23到25年的有期徒刑。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我所律师阅卷后,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进行分析、论证,与承办检察官多次沟通,最后在起诉前的最后一刻,A某的组织领导黑社会的帽子被摘掉,并且拿掉多起犯罪事实。A某对我所律师的工作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