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到千家万户,许多人的工作和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了,上网已经成为不少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一部分。互联网带给人们的便利、好处已经不必多说了。但凡事都有利也有害,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突出,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异常猖獗。
网恋需慎重 汇款要警惕
2020年10月,陕西安康破获特大“杀猪盘”电信诈骗案,涉案资金达1.9亿元刑拘36人并案200余起。
“杀猪盘”是“从业者们”自己起的名字。诈骗分子准备好人设、交友套路等“猪饲料”,将社交平台称为“猪圈”,在其中寻找被他们称为“猪”的诈骗对象。通过建立恋爱关系,即“养猪”。最后骗取钱财,即“杀猪”。
小辩温馨提示:“杀猪盘”骗局通常从网恋的一见钟情开始,到参与网恋赌博或虚假投资结束,让你倾家荡产甚至背负巨债!
冒牌客服套路多多 索要信息必须谨慎
“您好,我是XX客服,您购买的产品质量有问题,可以双倍退款理赔,请您提供银行卡号……”、“您好,我是XX快递公司,很抱歉您购买的XX电脑丢失,现给您退款,请提供银行卡信息……”
犯罪分子冒充店家客服或者快递公司,主动联系受害人称商品质量有问题或者快递丢失,以理赔为借口骗取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从而进行诈骗。
敲黑板,重点到了!
小辩温馨提示:1.网购退货退款一般由买家发起而并非卖家;
2.商品相关问题和退货退款在购物平台上操作即可完成,不需要另外加客服微信或者填写个人重要信息;
3.退款发起后,资金会原路返回,不需要另外转账;
4.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号等都是非常重要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泄露;
5.验证码和密码一样重要!!!
6.不要点击对方提供的网址链接或提供信息,应直接登录官方购物网站核实相关信息。
网上“送礼”很多 真的没有几个
“尊敬的手机用户,恭喜您成为XX节目的场外抽奖幸运观众,你将获得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王小姐,恭喜您被选中为XX节目的幸运天使,获得与偶像面对面的机会,请提供身份证号为您预定机票……”
在此类骗术中,不法分子以一些热播节目组的名义借助网络、短信、电话、娱乐平台等媒介平台,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诈骗信息,称其已被抽选为节目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随后以需交手续费、保证金等各种借口实施连环诈骗,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小辩温馨提示:切勿轻信“中大奖”、“免费送”等噱头,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便是参与了活动中奖,一般由开奖单位从奖金里先行扣除税费后,再将余款发放给中奖人,不需要中奖人在领奖前提前缴纳税费等各种费用。遇到此类情况,请及时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
勿轻信、不贪利、勿转账、不慌张!财产安全,你我共同守护!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第266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