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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债权如何主张?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发布人:             浏览量:1658

相信生活中有过这样的疑惑,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了,其背负的债务是否就随之消灭了?而债务人的配偶和继承人应否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责任的范围又有多大呢?该债务应认定为他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下面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承担问题。

在个人债务中,债务人身亡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一直是债权人比较关心的风险之一,我们假设一下,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人需要承担的债务就随之消灭的话,那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受到了侵害,那实务中具体应该如何处理呢?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主要由债务人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来承担。具体承担范围如下:

具体承担范围:

1配偶的责任

其配偶是否承担债务需根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债务人去世后,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的履行。

判断标准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① 该债务是否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

② 债务产生原因是否为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债务主要用于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

③ 债务人举债的目的是否合法,如果夫妻共同生活中丈夫所欠的赌债等,则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债务人子女的责任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财产的,可以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具体法条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债务人死亡后,能否承担债务人债务,主要为债务人的配偶及其继承人。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应当在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内承担债务,履行义务;而作为财产继承人的,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债务人的财产继承的,继承人则不承担债务人的债务。大家都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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