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梗概
小李于2018年1月份就职于某公司,其工资组成为基本工资、提成、加班费、奖金和津贴。公司因受到疫情影响效益低迷,拖欠小李五个月的工资,小李于2020年7月份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1、何谓经济补偿金?未解除劳动合同状态下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补助。从字面示意我们就可以看出,经济补偿金是以劳动合同解除为前提的。
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本案中单位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41条 经济性裁员
劳动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本案中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未足额支付报酬的应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金。
3、补偿金的支付适用何种标准?
主要看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视为一年;不足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高于依法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补偿年限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4、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劳动法中所指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非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应发工资是指依法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5、应当何时支付?
依据规定自工作交接办理完成后单位就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双方协商签订解除协议时,明确约定支付时间、金额等细节。
6、该补偿需要缴纳个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一般数额较大,且劳动合同解除后考虑到劳动者可能存在短期内无固定收入,故该补偿收入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收入,允许进行平均。具体计算方法:经济补偿收入除以工作年限的结果作为个人的月工资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