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驾照被注销,一招“移花接木”就把捡来的他人驾照变成自己的,可把他机灵坏了。
案情回顾
某日,高某捡到了一本他人的驾驶证,因为高某本人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他就将自己的照片粘贴替换至捡到的这本驾驶证上。之后,高某使用这本变造的驾驶证顺利应聘入职了某公司司机岗位。
公司指派高某驾驶货车外出时,遇到了执勤民警检查,高某使用上述变造驾驶证应对检查,被执勤民警发现驾驶证是经过变造的。经过鉴定,案发时高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82.7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判决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将捡拾的他人驾驶证件,以更换照片的方式变造并使用,高某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且高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唯辩提醒
身份证件涉及隐私以及财产安全,“冒用”“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依法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个人身份证件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补办。同时也要提高警惕,切勿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借给他人使用,防止被用于违法犯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