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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辩分享|微信群里骂人,结局舒适了...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7日           发布人:             浏览量:1323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时冲动以不文明的言语辱骂他人不单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日,灞桥法院执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一起来看
案情回顾
樊某与江某系某商户VIP群聊成员,某日双方因琐事在群聊里发生语言争执。此后,樊某持续在群聊里对江某进行辱骂,内容具有侮辱、谩骂、贬损性质,后导致该群聊内多名周边小区业主在群内讨论,江某认为对自己的生活带来重大影响,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遂到法院起诉,要求樊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判决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判决樊某在群聊里向江某公开道歉,并赔偿江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后因樊某未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江某遂向灞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瀚轩多次与樊某沟通并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后果,但被执行人樊某依旧“不理不睬”。执行法官遂对樊某银行卡进行强制划扣,先将3000元精神抚慰金执行到位并兑付给申请人,因樊某未能按照判决发布道歉声明,且涉事群聊已经解散,无法履行道歉义务。经征求申请人意见后,执行法官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将判决主要内容刊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唯辩提醒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应当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当下,人们面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也开始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安慰和精神利益的保护。侵权人拒不按照生效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网络上发布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同时,公然侮辱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权视情节对行为人处以罚款及拘留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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