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逼停、强行抢夺车匙......
讨要债务却变成暴力催收
这个犯罪团伙,法院判了!
案情回顾
2013年5月,王某某注册成立深圳市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下设内勤组、外勤组和家访组。公司主营汽车金融服务,包括家访、抵押、催收等,其中催收是主要业务。即某信公司向汽车金融公司承揽因断供而要收回的债务车业务,汽车金融公司按债务车所欠本金的12%至20%(以约定为准)支付佣金,公司将该佣金的20%作为提成,奖励收回债务车的外勤组。
公司的运作模式是:内勤组将汽车金融公司委托收回的债务车资料派发给外勤组,包括抵押合同、租赁合同、车主申请资料、车辆登记证、委托授权书等。外勤组根据相关资料找车、收车。2015年10月至2018年9月间,王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组成较为固定的非法收车团伙,利用拖车、GPS定位、追尾逼停、强行抢夺钥匙等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强制收车19单,造成2人轻微伤。
法院审判
被告人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他人,组成非法收车团伙,成员较为固定、分工明确,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大,系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应予严惩。
综合考虑本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案次数、犯罪后果、认罪态度等,对王某某等十九名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该判决已生效。
唯辩提醒
近年来,分期付款买车或者买二手抵押车的人越来越多,欠款车一旦逾期,这些车辆就有可能成为某些人眼中的“猎物”,非法暴力收车即是此种环境下滋生的一种犯罪。此类犯罪行为往往是团伙作案,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分工明确,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强拿硬要被害财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大,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依法应予严惩。
本案的审理,明确了此类强制收车行为的非法性,对于打击暴力收车恶势力犯罪集团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对于各种以“商务咨询”“商务调查”为名的讨债公司实施非法追债亦有教育和警示作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